提问:
我的户口是外地的城市户口,现在在北京,今年公司给我办了四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我也拿到了一个北京银行的存折和一个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存折上现在有50多元钱.
1.是不是以后每月社保就会定期的给我存折上存进50元钱? 2.我公司是私企,如果我在本公司干上6年后辞职,剩下9年的社保是否由我来自己缴纳?到那里缴纳?
3.因为我是零时工,说不定那天就下岗了,那个失业保险又是怎么算的?
4.还有因为我的工作不稳定.如果我缴纳完15年的社保金,等我六十的时候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退休手续?
回复:
1、你的存折应该是医疗保险存折,每月医保中心都会向你的存折里划入一定数量的门诊费用,供你门诊看病或是买药用。如果住院可以按照规定报销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2、如果你从公司辞职,可以将集体缴费改为个人缴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如果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如果失业,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根据你的缴费年限计算应该享受多少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社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如果你的工作地点变动了,你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一起,如果退休了,可以转移到你的家乡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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