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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补缴问答录

    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否补缴?怎样社保补缴? 

    由于原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使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由于被保险人被判刑、劳教、除名、自行离职或失业等原因造成间断的,不得补缴。被保险人工作过的原企业应承担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被保险人承担个人缴费部分。补缴额可由原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原企业无法补缴的,也可由被保险人向所在企业缴费,再由现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如何支付? 

    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门诊和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不计入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不负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无自付比例。

存档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企业集体委托存档的,可以在委托存档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本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个人委托存档的,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市企业和个人缴费标准比例之和,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其企业缴费部分由企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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