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生小孩,生育保险是定额结算,一般为3000元。这个数额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的生育需求,调整对即将打算迎来新生命的家庭是一个好消息。根据调整办法,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包括因生育发生的流产,发生的符合生育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职工个人不负担费用。
此外,丈夫参加生育保险,而妻子却没有参保,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据悉,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同级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的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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